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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6日,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明电子”)在上交所主板启动发行上市。自媒体猛士视角注意到,大明电子在出资来源、分红能力、关联交易、土建及设备投资等方面存在一定疑问,引人关注。  (1)关于出资来源  发行人2010年5月份注册资本变更为5580万元,全部由周明明夫妇认缴。而周明明在1989年创立发行人前身华夏无线电厂前仅有6年的职业经历,历任乐清石化机械厂电工、车间主任、业务经理;其目前除控制发行人以及发行人的控股平台、员工持股平台外,未控制其他相关实业公司。那么,周明明夫妇2010年之前的5580万元出资资金具体来源于何处,是否为其合法、税后所得呢?  其中,发行人2001年3月份时注册资本1080万元,全部由周明明夫妇认缴,而周明明、吴贤微以债权出资实缴合计1019.09万元。前述款项系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往来挂账,全部形成于1999年12月至2001年3月份,系全部由实控人代付发行人的货款、基建款、材料款等。尽管作为出资瑕疵已经得到补正,但是实控人当时代发行人垫付的1019.09万元其具体资金又来源于何处,又是否为其合法、税后所得呢?  (2)关于现金储备及分红能力  根据招股书,发行人自2019年底至2025年6月底,共6年半期间,其各期末的货币资金平均余额为5874万元(其期末最高余额未超过8332万元);发行人自2022年度至今,实现合计扣非后归母净利润73041万元,但仅分红200万元。  2022年至今,在未持续分红前提下,发行人各期末货币资金平均余额仅有5491万元,前述资金余额还未考虑发行人未来一年的经营活动流出和偿还短期到期贷款等,那么多年持续较低的现金储备又将如何保证上市后发行人的未来分红能力呢?  (3)关于关联采购的公允性  ①定价公允性:关联方润美迪主要向发行人销售柔性线路板、IML注塑面板,问询回复披露:润美迪2021、2022年、2023年上半年向发行人销售柔性线路板的毛利率分别为17.30%、16.79%、15.48%,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产品的平均毛利率(14.49%、13.40%、5.04%);润美迪2021、2022年、2023年上半年向发行人销售IML注塑面板的毛利率分别为15.42%、15.52%、18.62%,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产品的平均毛利率(13.13%、15.07%、11.64%)。  在润美迪相关产品比价中,发行人未选择与其向第三方可比采购价格进行比较,也未选择润美迪向第三方销售价格进行比较,而是选择了润美迪的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进行对比,那么发行人关联方润美迪向发行人销售产品毛利率高于可比上市是否合理?其定价是否公允呢?  ②结算条款公允性:如下表所示,2022-2024年,发行人与材料、服务供应商的平均结算信用期分别为125、103、113天,主要关联方四川润光平均结算信用期分别为151、100、113天,与整体不存在重大差异。  但是,关联方潮伟电子的平均结算信用期分别为193、194、154天,远超全部供应商平均结算周期,那么发行人与其结算条款是否公允,其是否存在对发行人利益输送情形呢?  关联方润美迪的平均结算信用期分别为119、68、74天,远低于全部供应商平均结算周期,那么发行人与其结算条款是否公允?同时,再考虑前述润美迪毛利率偏高的情形,发行人是否又存在对其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呢?  (4)关于土建投资造价  发行人2022年6月底,其房屋建筑物原值为4,990.12万元,其后重庆基地一期项目等转固导致发行人房屋建筑物原值大幅增长。  截止2022年底,发行人已取得产权的房屋建筑物包括位于乐清属于大明电子工业建筑物合计2.61万㎡、位于重庆属于重庆大明的建筑物1.76万㎡,合计4.38万㎡。据此估算,发行人2022年6月底之前,其房屋建筑物单方价值约为1140元/㎡。  2022年下半年,其重庆一期项目转固,新增房屋建筑物原值16,010.51万元;2024年,其重庆二期项目转固,新增房屋建筑物原值15,439.87万元。根据招股书,发行人重庆一期于2023年取得产权证书(C、D、F厂房等),其建筑面积合计约6.57万㎡;重庆二期于2025年取得产权证书(A、E厂房等),其建筑面积合计约5.08万㎡。据说测算,发行人重庆一期、二期房屋建筑物的单方入账价值高达2436、3040元/㎡。前述房屋建筑物的单方投入差异巨大,同为厂房建设,发行人重庆二期单方投资远高于重庆一期,同时重庆二期、一期远高于前期建筑物单方投资又是什么原因呢,发行人房屋建筑物的造价是否公允呢?  此外,发行人重庆一期、二期项目由重庆才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承包,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注册资本3280万元,注册建造师5人,其在承包重庆项目前无其他披露业绩案例,即使截止目前除发行人外其只承包了一项价值2000万元的工程;重庆三期项目由重庆新融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注册资本1080万元,注册建造师13人,截止目前包括发行人在内其仅承包4项工程项目。那么发行人选择前述两家资质并不十分优质的土建供应商进行大额土建合作的背景是什么?发行人是否又按内控指引要求履行了相关招投标程序?发行人内部控制是否健全呢?  同时,发行人乐清新建项目(智能化电子电器控制总成和车载充电机项目)由浙江绅坊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天眼查显示该项目系发行人直接委托;同时,发行人披露,大明电子另行签订《建设项目管理合同》,向该供应商均按承包总金额0.2%支付管理费。那么发行人该项目采用直接委托的原因是什么?发行人内部控制是否健全?发行人为何又采用向其同时支付管理费的合作模式呢?  (5)关于设备投资与单位产能投入  发行人近年来持续进行大额固定资产投资,自2021年至今发行人采购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金额达12.13亿元,而其在2021年-2025年上半年实现的净利润合计约8.71亿元。这同时也导致了发行人固定资产运营效率的大幅下降,其固定资产周转率自2021年的4.88倍,持续下降至目前的2.04倍。  不过,发行人持续的大额设备投资,并未带来发行人相关产能的同比例增长,特别是2025年上半年,在2024、2025年相关设备持续转固增加时,其年化模拟产能竟然还要低于2024年度产能。发行人2025年年化产能数据为何呈下降趋势,其披露的相关产能数据又是否准确合理呢?  一般来说,在技术相对成熟、无需技术革命的传统行业,受技术进步、经验效应影响,单位产能设备投入会在一定期间内保持平稳或相对下降。但是近年来,发行人单位产能的设备投入却呈持续上升趋势,2021年至今分别为5.71元/件、5.94元/件、6.42元/件、6.25元/件、7.57元/件。那么,发行人单位产能的设备投入持续大幅上升的原因又是什么?其相关设备的采购价格又是否公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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